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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7年建设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继续教育培训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7年“关于加强建筑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我市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创新建设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推进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全员管理新业态,提升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结合全市建设项目分布情况,将2017年我市建设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继续教育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a、b类安管人员”培训
1、“a、b类人员”分类:
“a类人员”一般泛指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等);
“b类人员”是指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所强调的“三个必须”(即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精神和当前建设施工安全的形势,确定2017年度“a、b类人员”培训内容:
(1)新《安全生产法》及解读
(2)《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3)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
(4)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和安全准入工作的指导意见》
(5)《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质[2015]206号)
(6)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
(7)武汉市城建委关于《2017年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要点》
3、培训时间
2017年4月25日至8月26日,分期安排,每期培训时间半天。(具体安排见附表)
4、培训地点
武汉市建设学校汉口校区(原市城建委教育培训中心: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60号)
二、“c类安管人员” 和资料员培训
1、“c类人员”是指安全机构负责人以及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培训内容
《武汉安全文明施工培训资料》及安全资料用表
3、培训时间
2017年5月10日至8月11日,分期安排,每期培训时间两天。(具体安排见附表)
4、培训地点
武汉市建设学校汉口校区(原武汉市城建委教育培训中心: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路60号)
三、黄陂区属企业的“a、b、c”类人员培训班由黄陂区站负责组织实施。
培训安排在黄陂区城乡建设学校:(地址:黄陂前川石阳街日昌二里168号)
四、培训要求
为切实提升建筑施工全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技术素养,加强建筑施工现场人员管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鄂建文[2017]12号文精神要求:
1、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严格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制度并检查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和方案。
2、建立健全人员培训档案。培训档案应记录人员身份信息、参训时间、参训科目、考试成绩等相关内容。
3、强化人员培训、考核的监督检查和企业主体责任追究。按文件要求,各级住建管理部门应将施工现场人员教育培训考核工作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的基础条件。
4、望各受训单位接此通知后,按培训计划统筹兼顾,认真组织,合理安排,建立严格的监督制度和培训纪律,并督促落实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5、参训人员需携带本人一寸近照1张,便于办理安全继续教育培训证和记载留存等用。
6、为了保证每期培训工作的持续进行,每期培训将适当收取培训成本费。(含教材费、文具费、中餐费、场租费等)
联 系 人﹕ 周炼
联系电话﹕82638387  
武汉建设安全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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