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住建厅出台意见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
12月13日,省公安厅、省住建厅联合出台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切实提升我省源头火灾防控能力。
该《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十二五”期间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的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通过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监管、综合治理、科学发展”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科技等手段,加强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全面落实,从根本上提升我省建筑抗御火灾能力。
该《意见》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我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的六个方面举措,在进一步落实建筑消防质量安全责任、切实加强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企业市场监管、大力提升从业人员消防专业素质、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进一步提升消防安全服务效能上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特别是在建设工程消防市场监管上,首次提出消防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维保企业的数字身份认证制度、建设工程消防诚信平台、消防施工单位质量回访保修制、舆论监督机制,并推出规范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专业考试制度、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引导建设工程消防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等新举措、新机制,将对我省建设工程消防监管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在《意见》出台过程中,总队与省住建厅相关业务处室进行了多轮协商与沟通,特别是在机制创新上,涉及到法规政策衔接、监管职能履行、行政许可与审查方式区分等方面,总队防火部进行了充分论证,并向部局、总队领导进行了汇报,确保了意见及时出台。